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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杭州品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2021)浙01强清5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海仲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杭州品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都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经清算组调查,品都公司名下无任何资产,且印章、主要财产、财务账册、重要文件等均已灭失,无法进行清算。中院认为:鉴于清算组未能接收到品都公司的任何财产、财务账册、重要文件,导致清算程序无法进行,清算组以品都公司无法清算为由提请本院终结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中院于2021年7月5日裁定终结杭州品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特此公告。

  杭州品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7月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杭州品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2021-07-09 2 2021年07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