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债务人戚朝辉向我司借款,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借款人民币513085元,于2019年3月20日借款人民币770000元,于2019年4月28日借款人民币60000元。现上述借款均已到期,请债务人于公告见报三日内还款。
浙江耀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债务人戚朝辉向我司借款,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借款人民币513085元,于2019年3月20日借款人民币770000元,于2019年4月28日借款人民币60000元。现上述借款均已到期,请债务人于公告见报三日内还款。
浙江耀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