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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说法

婚纱照被“拍胖”,她因不满在朋友圈骂人

法官:网络空间不是私密日记本,小心引发侵权之诉

  通讯员 临法 

  案情回顾:

  今年3月,王小姐以3899元的价格,在一家影楼拍摄了婚纱照。因为对成片效果不满意,又与影楼沟通不畅,王小姐一气之下在微信里骂了影楼老板一顿,还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影楼的话。

  影楼认为,王小姐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性言论,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王小姐删文道歉未果,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小姐立即停止侵权,在微信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合理维权支出等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王小姐表示,影楼的婚纱照把她“拍胖”了,她认为,影楼收到全款后,服务态度起了变化,在自己对照片表示不满后,老板一直未现身处理,对她提出的退款要求也置之不理。她电话投诉后,影楼老板却在调解时缺席。她认为,婚纱照的纠纷影响了自己的婚期,现在影楼起诉她,属于倒打一耙。

  影楼则表示,自己整个拍摄过程服务到位,当时已经为王小姐提供了“一对一”服务,这个服务本来是在万元级别的摄影套餐里才享有的。王小姐提出对照片不满意后,影楼也表示愿意为她重拍两组,但王小姐提出除非更换摄影师,否则拒绝重拍、坚持退款。有关部门调解时,老板因健康码为“黄码”,无法前往,王小姐坚持不听解释,在朋友圈发布不实辱骂言论,还拒绝删除。

  法庭查明,王小姐确实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不当言论。经过沟通,王小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事件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当庭书面道歉。影楼老板见王小姐态度改变,愿意接受其道歉,同意尽快交付婚纱照全部成品并放弃赔偿要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法官说法:

  微信是已被广泛使用的社交软件,微信朋友圈更是具有一定公开性,所以同样适用网络侵权责任和侵害名誉权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案件中,王小姐在微信朋友圈上通过发布辱骂、侮辱性言论,在朋友圈引发朋友关注,客观上损害了影楼及老板的名誉。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网络空间不是私密日记本,随心所欲肆意谩骂攻击他人,可能引发侵权之诉。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8 婚纱照被“拍胖”,她因不满在朋友圈骂人 2022-05-16 2 2022年05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