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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关于招领涉案财物的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办理的李某盗窃案中,于2021年11月4日在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三桥村永安物业宿舍楼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并扣押无主快递6个,其中5个快递已经归还失主,剩余1个快递经全力侦查至今未能找到该快递的所有人,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望该快递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我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领取(联系人:杨警官,0575-82766113)。

  本公告后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快递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2年06月07日

  监督机关: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陶警官

  联系电话:0575-82766076

  特此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2022年6月1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关于招领涉案财物的公告 2022-06-10 2 2022年06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