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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说法

重大疾病可赔的“学平险”,出险后拒绝理赔?

检察院支持起诉获赔9万元

  通讯员 滨检 本报记者 陈贞妃 

  给孩子投保“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为的就是增添一份抵御风险的屏障。可真正遇上事了,杭州的汪恬才发现,这份门槛低、费用少的保险,理赔十分困难。

  去年11月,汪恬的儿子小童突然身体不适被送到医院,经检查患有成熟性畸胎瘤。住院、手术……一个多月的治疗,让年仅4岁的小童饱受病痛之苦。厚厚的医药费单和后续治疗费用,让普通的三口之家蒙上一层阴影,沉重地压在汪恬和丈夫的心头。

  汪恬想到在小童入托班时,自己曾为他投保了“学平险”,重大疾病保险责任金额有10万元。若能成功理赔,也能解决燃眉之急。却不想,当她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小童的病为先天性疾病、不在理赔范围为由,拒绝了理赔申请。汪恬和丈夫于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银保监局反映情况,但仍然无功而返。

  今年1月,汪恬和丈夫无奈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可在立案审查期间,保险公司拒绝沟通,态度强硬,使调解获赔化为泡影。无奈,汪恬又找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未检检察官在收到申请书后,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通过滨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小童一家指派了具有一定保险案件处理经验的援助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该案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小童所患疾病是否属于先天性疾病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在投保前履行告知义务。”承办检察官表示。调查取证过程中,检察院又特别邀请了浙江工商大学的民商法学教授参加案件咨询会,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搜集查找了近3年来浙江省内类似保险纠纷的判例。

  经过审慎研究,检察院最终认为,保险公司拒赔行为欠缺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医院的诊断书,小童的病并不是先天性疾病,不属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情形范围。其次,即使属于先天性疾病,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对先天性疾病的分类、依据也没有尽到详尽的说明义务。”检察官介绍,考虑到小童一家作为普通公民法律知识、诉讼能力不足,相对于保险公司处于明显弱势地位,最终决定以检察机关的名义对该案支持起诉。

  最终,双方同意以9万元的理赔金额调解结案。近日,9万元理赔款支付到位,半年来压在汪恬和丈夫心头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文内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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