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索债动邪念后悔莫及众青年
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强迫卖淫案,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俞某等5个20岁左右的被告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强迫卖淫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1000至2000元不等。
审理查明,被告人俞某等以受害人钱某欠四五百元钱为由,将其强行带至一宾馆房间内关押,并进行殴打。其间,俞某等人还分工合作,网上联系嫖客,两次将钱某带至另一宾馆企图让其卖淫,但均未得逞。直至被公安机关解救时,钱某已被非法拘禁40多个小时。
■刘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