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法庭断想
我是一名参加工作刚满一年的基层法院干警。还记得2007年初冬参加工作的第一天,领导对我说:“小张,你到枫桥法庭去吧。”我是外地人,那是第一次听到枫桥法庭的名字,不知道她的盛名,只觉得名字很美。
第一次到枫桥,就惊诧于枫桥的山奇水美。很快我就知道了,在个清秀婉约的江南小镇,钟灵毓秀的山水滋养了“枫桥三贤”王冕、杨维祯、陈洪绶的才华,而这片土地上的优秀人民创造了毛泽东亲自批示的“枫桥经验”。巍峨的枫桥大庙前,似乎还回响着周总理激动人心的讲演。
枫桥法庭就静静地矗立于这样的山水之间,活跃在这片人文沃土之上。走进朴素庄严的多功能大楼,接待室里有温馨的茶水供应和贴心的便民服务,当事人休息室让争讼的人在开庭前后得到放松。
而真正让我心生崇敬的,是枫桥法庭的“软件”。法庭张庭长身负“全国法院系统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提起他,辖区老百姓都会竖起大拇指。在他带领下,枫桥法庭2004年获得“中国十佳法庭”和“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2005年获得“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然而,对法官们而言,这些荣誉并不重要,他们心中装的是百姓,他们不断把“枫桥经验”融入到司法实践中去,在“三个至上”理念的指引下,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今年是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取得创新和发展。枫桥法庭作为处理当地社会矛盾的重要机构,不断推进“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内的创新。近年来,枫桥法庭创立了“双行调解制”、“三前调解法”、“四环指导法”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听老同事讲,枫桥法庭30年前只有两间破旧平房,而现在已有现代化的办公、审判大楼,是全省占地面积最大的人民法庭之一。我知道,枫桥法庭从平房到大楼的30年,只是一个缩影。而法庭的明天,像奇山秀水那样令人憧憬。
■张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