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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版:浙江潮

身在牢狱还行凶提起公诉加刑罚




      

      本报讯 身为服刑人员,多次殴打或指使其他人殴打同监室服刑人员,前天,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正在狱中服刑的李军被加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军曾因犯购买、运输、出售假币罪,于2000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07年9月,李军又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入监后,李军多次殴打或指使其他人殴打被害人丁某,致使丁某胰腺挫伤,伤势构成轻伤。

      正当案件移送起诉之时,李军又一次对他人造成伤害。今年7月8日,他看到同监室的罗某和潘某发生争吵,便随手打了潘某一记耳光,致使潘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伤势构成轻伤。

      为节约司法成本,兰溪市检察院将这两起轻伤害案件合并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与先前没有执行完的有期徒刑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范宝华 钟建国 仇健


浙江法制报浙江潮0005身在牢狱还行凶提起公诉加刑罚 2008-12-10 2 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