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春节前重点执行民工工资案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全省法院2008年下半年执行案件情况分析会上获悉,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和以党员、公务员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被列为春节前我省法院执行重点。
目前,全省法院正继续扎实推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会上对春节前的执行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其中明确春节前全省法院要突出重点,执结一批案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以及以党员、公务员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都是重点执行的案件。
省高院副院长童兆洪说,对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特别是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未能得到执行的,必须妥善解决并得以执结。
会上要求,对已经关停企业,要努力使其现存的资产最大化,合理分配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并首先保护农民工工资。
清理积案活动将进一步强化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省高院将设立网上举报投诉信箱,收集群众意见,并通过各种渠道予以解释和说明。
此前,全省法院对2007年底前立案的未结执行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出有财产的积案9362件。今年1至11月,全省法院执行收案164435件,执结案件146383件,分别同比2007年上升18.9%和17.27%。
浙江的执行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已经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比较完整的执行工作制度体系。自2003年以来,省高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执行听证、财产申报等30个制度,完善了执行制度建设,并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
近年来,破解“执行难”在我省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法院执行案件情况出现了一些变化:如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的数量占总数的比例有一定幅度下降。据统计,3年前执行收案占民事结案数的比例是73.33%,近两年则在50%左右。此外,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进入立案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有所提高;案件未能执行的原因也在变化,前些年当事人无履行能力、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所占比例较大,现在这些原因造成未执行的比例明显下降。■本报记者 余春红
实习生 蔡楠 通讯员 张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