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检察院进京抓女记者称受贿证据确凿
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证实了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进京抓记者是“指定管辖”,明确“央视女记者李敏涉嫌受贿”于12月5日被刑事拘留。李敏家人所委托的代理人周泽将于近日动身前往太原,向办案机关提交委托手续,申请会见李敏。
最高检察院出面回应
9日下午1点40分,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在正义网首页头条位置,刊发了对山西杏花岭区检察院进京拘传央视女记者一事的正式回应:2008年10月,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犯罪案件中,发现记者李敏收受犯罪嫌疑人弟弟的贿赂,利用其记者的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2008年12月2日李敏被立案侦查,12月5日被刑事拘留。此案系根据案件管辖的有关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逐级指定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现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女记者收了当事人弟弟的钱?
据了解,李敏被抓前所调查的案件是一件发生在湖南和山西两地的经济纠纷案件。
案件的起因是湖南一名企业家吴某曾经在大亚湾有一块土地,后来转卖给了山西的一家国企。该国企改制后被太原市一名郝姓商人买走,一同买走的还有大亚湾那块土地。郝姓商人于2006年3月找到吴某,要求吴某以高出市场价值多倍的数额回购那块土地,被吴某拒绝。不久,吴某因在土地买卖中有行贿行为被抓,但很快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2006年12月,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又以涉嫌合同诈骗再次拘留了吴某,由于没有直接证据,公安部曾两度批复“该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得介入”,吴某最终得以释放,他随后委托律师向山西省的公安、检察机关举报,控告杏花岭警方和检察机关滥用职权。
今年7月,李敏经人介绍认识了吴某的二弟后,开始关注吴某的案件。此间她多次过问过该案件的背景及进展,并在11月和北京另外两家媒体记者对杏花岭区检察院进行过采访。
记者经多方核实了解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抓捕李敏的罪名是涉嫌受贿,而受贿的赃物是一台价值22万元的轿车。据可靠消息来源称,杏花岭区检察院主要是掌握了一笔从吴某二弟通过银行转给李敏的22万元款项,而该钱被李敏用来购买了一台高级轿车。杏花岭区检察院从银行提取了这笔款项的转账票据。
代理律师将申请会见女记者
据了解,被拘女记者李敏的亲属已口头委托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周泽担任其辩护律师。
李敏曾在山西采访过杏花岭区检察院,该院被举报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涉嫌滥用职权。周泽称他了解到,李敏与举报人(吴某的二弟)有恋人关系,其出资给李敏买了一辆车,价值20多万。他认为,这只是恋人之间的赠予,并不能认定为受贿,“如果不是恋人关系,为什么对方没有送车给与李敏同去采访的另外两名记者呢?”
针对最高检的回应,周泽草拟了一份《情况反映》报告,指出杏花岭区检察院与本案存在明显利害关系,应回避。他准备将此报告提交给记协、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部门。并将于近日动身前往太原,向办案机关提交委托手续,申请会见李敏。
据介绍,周泽曾是“西丰县委书记进京拘记者”事件中被拘女记者的代理律师。
案件回顾:
12月4日晚7点多,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几名干警进京来到一名央视女记者家中,称她涉嫌受贿将其连夜带走了,而此前该记者和两名同行因该检察院涉嫌滥用职权对其进行过采访。
杏花岭区检察院检察长何书生表示,此案是最高检指定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被拘原因是受贿。他还称:“她(央视女记者)要没问题,我们能去抓人吗?不能因为网上炒作,对的就变成错的。我们都有组织,如果有问题,早就处理我了!最后肯定会有一个结论的,但不是现在,过段时间大的媒体上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