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的向他“买”利当官的向他“买”权
原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领刑12年
本报讯 12月6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对原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冯顺桥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冯顺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受贿款79.6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6年,冯顺桥在担任上虞市市长、绍兴市市长、绍兴市市委书记等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浙江某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某的请托,先后为该企业及王某谋取利益,并收受王某的贿赂共计35万元。2002年底,冯顺桥为时任上虞市某局局长张某提拔之事提供帮助,并于2003年至2005年春节前收受张某所送的现金、购物卡共计44.65万元。
■胡育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