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012版:援手

依法出庭作证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问答】

      [关键词]—— 证人

      上个月,我邻居陈某因为被他人打伤引起纠纷,打起了官司。作为目击证人,法院通知我出庭作证。为此,我向公司主管请了一天假。可到月底发工资时,却发现公司把我请假的这天工资扣了。公司说,同意你请假并不代表不扣工资。请问,公司可以扣我的工资吗?

      读者:江必林

      

      本报作答:公司是不可以扣你的工资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里的社会活动包括工会活动、选举活动、出庭作证、人民陪审员等社会活动。因此,依法出庭作证是劳动者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同时,依法出庭作证也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而且,你是在征得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才请假的,并不是无故旷工。因此,公司扣你工资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或向劳动部门反映。

      ■翟仁华 鲁珍明


浙江法制报援手0012依法出庭作证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2008-12-17 2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