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晚,由大学生组成的社会调查小组,在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发布《可口可乐调查报告》,称“可口可乐”严重侵害派遣工利益。报告称:“可口可乐中国系统存在大量的派遣工和其他非正式工,这些工人干着最危险、最苦、最累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工资却最低,而且还被拖欠甚至克扣。”这份长达28页的调查报告,用详尽的数据和活生生的实例,反映了“可口可乐”在中国内地的5家装瓶厂和4家供应商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12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
近年来,一些世界跨国公司总把自己包装成遵守中国法律的忠诚卫士,自称是“企业公民”,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也获得了不少荣誉。就拿可口可乐来说,2005年获得了中华慈善总会颁发的“2005年中华慈善奖”,2006年又荣获“中国十大慈善企业称号”。但这份调查报告却让我们看到了截然不同的另一面。
我们固然可以指责某些跨国企业“两面三刀”,但是我们更应该思考,为何在母国或者其他西方国家能够遵纪守法的跨国企业,到了我国后却变成“坏孩子”了呢?我想,除了这些企业追逐利润的天然本性外,法律势差也为它们提供了宽松的违法氛围和环境。
所谓法律势差,既表现为我国法律法规的盲点不少,更表现在出手太轻、处罚不严,因而,对跨国公司没有震慑和威力。以劳务派遣为例,国外对派遣劳工的保护很得力,不少欧洲国家针对劳动派遣制定了专门法律,除严厉处罚违法企业外,还可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反观国内,我们不仅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而且在处罚形式也只有少得可怜的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这种巨大的法律势差,放纵了一些跨国公司逐利的欲望,导致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频频进入公众视野。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生存环境,仅靠企业自身的操守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依赖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强势法律以及严格的执行力,才能驯服强大的资本实体。因此,我们必须构筑完备的法律环境,促使跨国企业尊重中国员工的各种合法权益,遵从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