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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版:法治生活

一起车祸撞出“燃油助力车”真相




      本报讯 “燃油助力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日前,一个骑没牌照的“燃油助力车”撞死行人的打工仔,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捕。检察官说,这种大功率的“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

      在长兴打工的闫某于今年上半年买了一辆“燃油助力车”,没上牌照就开了起来。9月15日,他驾驶这辆车途经长兴县雉城镇五峰路某路段,与横穿马路的行人郑某发生碰撞,导致郑某死亡。

      经事故责任认定,闫某负主要责任;而且,他驾驶的“燃油助力车”是机动车,需持机动车驾驶证经登记方可上路行驶。12月19日,长兴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闫某批准逮捕。

      对此,闫某很想不通。他说:“买车的时候,老板说不用上牌,而且车尾标明了‘嘉爵助力车’字样,我以为是非机动车,没想到竟会落到这个地步。”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市面上所谓的“燃油助力车”时速通常能达50公里,排量48ml,对比其车重、功率等,已大大超过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的相关规定,已属于机动车。另外,有相当一部分“燃油助力车”因为本身存在安全等方面的缺陷,没有被列入国家发改委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这些车辆既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更不能上路行驶。

      因此办案检察官提醒,消费者购买助力车前最好先到相关部门咨询车辆性质,切莫贪图一时省事,忽略本应办理的相关手续。已经购买了此类“燃油助力车”的车主,应尽快去交通管理部门查询,如需登记注册也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购买保险。

      ■通讯员 吴倩颖 朱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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