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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版:综合新闻

突破传统 常普常新

他,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普法的热情




      20年前,一个刚跨出校门的年轻人带着人生憧憬走进司法局大门,从此他的命运便与司法行政事业连在了一起。他,就是温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刘贤平。

      2000年,在“三五”普法总结验收后,一些人感到法制宣传工作难以再有创新和突破的时候,刘贤平结合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大胆地提出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化推进的设想。通过他的积极协调,普法工作被纳入了政府对部门的年度考核之中,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普法工作由司法行政系统唱“独角戏”的局面。在社会层面,刘贤平把法制宣传的渗透功能、广告功能、服务功能加以捆绑,采用政府搭台、社会唱戏的方法,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普法的热情。年底,司法部领导来温州调研“四五”普法规划,温州法制宣传社会化的理论与实践得到了认可,并被写入了国家“四五”普法规划之中。

      在温州市旧城改造的攻坚阶段,刘贤平带着精心编制的宣传方案,和风细雨地对群众进行政策谈心和法律引导,消融了民众的固执与偏见;在非典肆虐的日子里,刘贤平带着赶制的依法防治非典的宣传品,第一时间来到了车站码头等抗非第一线;在三年一度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刘贤平每次都要亲手制定宣传计划,让法制宣传先行成为惯例;每年春节前,劳资纠纷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刘贤平提前准备、主动介入,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劳资双方解难;每年的“民工潮”时期,刘贤平和他的团队把办公室设在车站、码头、劳务市场,形成了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融教育、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经验,得到了全国普法办的充分肯定。

      几年来,刘贤平的团队为温州市捧回了全国首批普法先进城市的金名片,还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先进普法办。

      “只有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才有生命力;只有不断突破,法制宣传工作才能走出传统手段的束缚,做到常普常新。” 刘贤平说,“如今让我欣慰的是,在市委、市政府每年出台的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里,普法工作占有一席之地;市人大每年度都要对普法工作进行审议。这些都说明,普法工作已进入了良性发展阶段。这样的局面让我感动,更让我珍惜。”■本报记者 陈岚


浙江法制报综合新闻0002突破传统 常普常新 2008-12-29 2 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