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逃换来的“自由”一点都不自由
今年10月10日,在江西警方的配合下,宁波市黄湖监狱采取集中行动,将脱逃13年之久的江西籍罪犯王某抓捕归案。不久前,余姚法院在黄湖监狱进行公开宣判:王某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与原罪尚未执行完的刑期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同时被宣判的还有其妻程某,她因在王犯脱逃后,不但知情不报,还提供帮助,构成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判刑1年。王某为了“自由”费尽心思,到头来得到的却是法律的严惩。
1995年2月,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年6月投入到宁波市黄湖监狱服刑改造。服刑生活让王某很不适应。他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抗拒改造。
王某开始怀念在外面的“自由”生活。1995年9月3日晚,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精心策划和准备后,王某与一同服刑的一名老乡开始实施脱逃计划。两人趁人不备,逃离了监狱。
然而,在逃离大墙后,王某发现自己并没有像最初想象的那样,可以尽情呼吸自由的空气,而是惶惶如丧家犬,踏上了一条没有希望的逃亡之路。
他不仅要躲避监狱民警和武警的追捕,还怕遇见盘问他的人。肚子饿了,身无分文的他只能靠偷东西充饥;累了困了,也无处栖身,只能钻进草丛打个盹。就这样,在惊恐中辗转数天后,王某终于联系上了在宁波北仑打工的妻子程某。
得知丈夫从监狱里脱逃出来后,妻子程某不仅没有劝说丈夫投案自首,反而认为丈夫有本事。为了躲避司法机关的追捕,夫妻俩一起亡命天涯。
因为怕行踪暴露,两人不敢在一个地方长住,不断地四处奔波;怕被人告发,夫妻俩只能隐姓埋名,到非正规的工地打工,被人欺负时也只能忍气吞声。他俩最怕的就是民警查夜。走在路上,看到警察就躲;就连晚上睡觉时传来几声狗叫,也会被吓醒。
在13年的逃亡生涯中,夫妻俩先后到过安徽、福建、江苏、上海、以及浙江的杭州、绍兴、温州、黄岩、象山、宁海等地。长期颠沛流浪、胆战心惊的生活,使王某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他因此还得了心脏病。
生活上的酸苦,他俩还能咬牙忍耐;让他们难以承受的,是对家人无尽的思念。今年9月27日,王某夫妇偷偷潜回老家,想为女儿操办婚事。就在夫妻俩刚回家不久,公安机关就掌握了相关信息。一张大网撒下了。
10月10日凌晨,面对警察,王某霎那间明白了一切, 13年的“自由”路,终于到头了。
■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韦桦
记者手记:
《新岸》一直以来刊登的都是服刑人员积极改造、重塑人生的正面故事。然而今天,我们却选择了这样一个反面案例呈现给大家。
王某渴望自由的心情可以理解。作为一名服刑人员,他本可以通过认罪服法、积极改造的方式来洗刷自己所犯下的罪错,为自己争取自由的权利。然而,他却选择了错误的方式,结果越走越远,难以自赎。13年的“自由之路”,带给他的不是甜蜜和欢愉,有的只是痛苦的经历、屈辱的记忆。
自由是可贵的。正因为可贵,才需要我们每个人加倍地珍惜;正因为可贵,才需要我们更加谨慎地选择追求自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