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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版:镜鉴

仲裁公告




      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叶君波、吴红星等十人诉你公司要求支付拖欠工资争议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09年2月13日9时在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市劳动大楼14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届时到庭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08年12月31日

      


浙江法制报镜鉴0006仲裁公告 2008-12-31 2 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