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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十大刑案:司法更加理性
据权威部门统计,仅2009年1月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44.3万起。
如何看待这浩如烟海的444.3万,视角不同,结果不同。一些普通百姓说,他们关心那些做了坏事的人被判了多少年徒刑。
一些政法工作者说,他们更关注一些典型案件涉及到的法律空白如何完善。
作为我国在刑事司法领域著作等身的著名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有着怎样的看法呢?日前,赵秉志接受记者采访时,逐一点评了其中10个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
“无论是这些事件中‘主人公’或锒铛入狱、或重归自由的命运,还是情感上与法律的碰撞、与道德的交锋,都反映出在当前强调人权保障的时代,司法会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更好地回应和合理引导民意并维护法治的尊严。”
赵秉志说,梳理这一年的典型刑事案件,在与普通公众共同感受法治跳动脉搏的同时,更为日后法律职业者如何运用刚性的法律应对纷繁复杂的案情提供了绝佳的借鉴。
一句话点评:
陈同海特大受贿案,彰显死刑改革态度与决心。
开平案主犯在美被判刑,开创异地追诉外逃贪官先例。
梁丽捡巨额金首饰案最终处理,检验司法者智慧。
邓玉娇刺杀基层官员案,妥善释放民意不满应深思。
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保护幼童又不牺牲基本原则。
法大学生杀害老师案,为死刑改革提供绝好注脚。
孙伟铭醉酒肇事案,有必要增设“危险驾驶罪”。
汉中韩兴昌网络诽谤案,能不能公诉成最棘手问题。
江苏盐城水污染案,是污染环境还是投放危险物质。
云南“躲猫猫”案件,未决犯监管体系存诸多问题。■据《法制日报》蒋安杰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