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银行和中国企业争一破产企业拍卖款
湖州中院调解确认银行有抵押优先权
浙江万利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丰)是湖州一家服装生产企业,2009年,该公司也在金融危机中倒下。2009年5月,湖州中级法院审理了该公司破产案。在此过程中,该公司一个面积达22353平方米的新建车间被拍卖,得拍卖款898万元。
随着拍卖槌敲下,争议接踵而至。建工集团向法院提出,被拍卖的车间是他们公司施工建造的,万利丰还欠着986万元的施工款,有生效的湖州中院民事判决书为据。同时,该车间所有的合法建造手续都属湖州市练市百胜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公司)。为此,建工集团认为,其对该车间的拍卖款应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
此时,联合银行也向湖州中院主张,破产企业万利丰早把这个车间抵押给了他们,作为抵押贷款的担保。美国联合银行和万利丰之间的借贷纠纷经过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决,万利丰应归还美国联合银行本金446万余美元,利息50余万美元。该判决也已发生法律效力。
联合银行因此提出,该车间作为抵押物,对其拍卖款,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
面对两家企业的要求,百胜公司请求湖州中院对拍卖款的归属进行确认。
该公司提出,争议的车间是在2002年立项建设的,是百胜公司为了与美国一服装公司合资经营成立万利丰公司而兴建的。2003年8月,万利丰向美国联合银行贷款,当时争议的车间尚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为了顺利贷到款,万利丰就以房屋建设工程期权作为抵押办理抵押登记等贷款手续。
2008年7月,建工集团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百胜公司。湖州中院经过审理判决百胜公司支付建工集团工程款及赔偿损失986万余元,并且建工集团对其施工建设的工程的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从2009年5月开始,湖州中院审监庭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各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协调处理。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最终促使各方对联合银行对争议车间的拍卖款享有抵押优先权形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双方达成协议:联合银行同意优先支付湖州建工集团工程款300万元,尚余部分拍卖款由联合银行依法取得。建工集团在受偿300万元后,同意放弃此前法院判决确认的其他权利。
■通讯员沈伟本报记者余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