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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治生活

先请“开锁大王”后办假身份证

连锁漏洞让她轻松骗得万元



  本报讯看到小区里有一套房子长时间没出售,张某冒充房主在中介所公然挂牌转让。她先请了“开锁大王”换了锁芯,然后又办了假身份证和新手机号,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在中介所登了记,登记当天就骗了买房者1万元押金。近日,绍兴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张某家住绍兴县华舍街道兴越小区,她本来在一家公司上班,后来由于效益不好,被迫下岗。赋闲在家的她无所事事,便动脑筋想起了生财的门路。

  经过长时间观察,张某留意到自己小区内16幢402室一直没人居住,便断定这是一套无主房(事后查明,这套房的产权属于绍兴县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这房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何不利用它好好赚一笔钱?”有了这种想法后,张某很快开始行动。

  2009年7月,张某从外面请来了“开锁大王”,并声称自己是16幢402室的主人,因为钥匙丢失,要将房子的锁芯换掉。“开锁大王”没有细想,就照办了。随后,张某化名为“刘红英”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在办妥这一切后,2009年7月20日,张某找到了柯桥街道明珠路上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称要将该套房屋挂牌转让。

  房产中介公司也没进行仔细核实,按照张某提供的信息进行了登记。

  在张某挂牌转让的当天下午,湖北人刘某对该套房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联系上了张某,要求查看三证。张某忽悠刘某说,三证还未到手,自己是绍兴县本地人,不可能逃掉的,请放心。

  刘某觉得张某所言有几分道理,再加上房产中介公司从中撮合,最后,刘某向张某支付了1万元的押金。

  张某在拿到1万元钱后,迅速将手机关了,以为这样,对方就再也找不到自己了。而刘某冷静下来之后,越想越感到不妥:“凭什么要付1万元押金给她啊?即便要付也是付给中介公司啊。”于是刘某想联系张某索还1万元钱,然而对方已关机。

  2009年7月23日,张某再次打开手机,试图打探一下风声。没想到打开手机后第一个打电话进来的就是房产中介公司,对方说得很简洁:“警察在找你。”

  原来,刘某联系不上张某后便报了警。几天后,警方将张某抓获。

  办案检察官认为,这样的案子原本不应该会发生,如果开锁匠在开锁之前能稍微核实一下张某的身份,如果房产中介公司再负责一些,如果刘某能再仔细一些,张某就无法得逞。但如果仅仅是如果,案子最终还是发生了。所以,无论是欲买二手房的人还是房产中介公司,都应该再仔细负责一些。

  ■通讯员张金裴金红


浙江法制报法治生活03先请“开锁大王”后办假身份证 2010-01-12 2 2010年01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