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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治生活

先向小姐妹伸贼手然后贼喊捉贼

佯装查看监控,岂料聪明反被聪明误



  本报讯在化妆店偷了小姐妹的钱后,苍南女子林某还“热心”地帮小姐妹查询起店内的监控录像,想不到,一只坏了的监控摄像头却“道出”了实情。昨天,林某被苍南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22岁的林某与小刘是要好的小姐妹,两人常常一起逛街、谈心。2009年3月2日下午,林某陪同小刘到苍南县龙港镇的一家银行里取出25000元现金,并看到小刘将这些钱放入了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里。

  随后,两人一起来到一家化妆店,小刘要做化妆,就让林某帮忙看管手提包。触到手提包的那一刻,林某突然想到自己正缺钱花,何不偷偷“借用”一下小姐妹的钱?看到小刘正闭着眼睛、背对着自己接受化妆,她便快速打开手提包,将钱放入了自己的提包内。

  离开化妆店后,小刘想买东西,打开手提包才发现包内的现金不翼而飞。林某佯装不知情,还安慰小刘不要着急,说自己认识化妆店的营业员,而且店内有监控,可以让营业员帮忙查一下监控录像。

  说着,林某就拨了个电话过去,请营业员帮忙看看监控录像。不一会儿,林某接到来电,听了一会儿后她应了一声“没有是吧”,便挂断了电话。然后她回头对小刘说,监控中没有发现情况,钱肯定不是在化妆店里丢的。小刘信以为真,只能自认倒霉。

  与林某分开后,小刘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她便单独来到化妆店要求亲眼看一看监控。没想到,营业员告诉她店里的监控早就坏了。小刘顿生怀疑,便问店员当天下午是否有人打电话询问监控的事,店员否认。于是,真相浮出水面。

  “想不到一个好朋友的分量,竟抵不过区区25000元!”被小刘怒斥后,林某称自己“这次玩大了”,希望得到小刘的原谅。经小刘多次催促,林某退还给她21600元,余款迟迟未“还”,于是小刘报了警。

  3月25日,警方抓获了林某,她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据警方了解,林某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一年。4月9日,林某家属将剩余的3400元退还给了小刘。同日,林某被取保候审。

  ■本报记者金霖萍

  通讯员林贤佐


浙江法制报法治生活03先向小姐妹伸贼手然后贼喊捉贼 2010-01-12 2 2010年01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