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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版:一版要闻

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五论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本报评论员

  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强调指出: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贯彻宪法原则、发挥我国司法体制政治优势、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是政法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必须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把维护稳定的硬任务、硬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维护稳定的责任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推进各项维稳工作措施的落实。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必须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各级党委、政府对政法队伍既要依法使用,又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增强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意识,打牢政法干警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建好建强基层政法单位的党组织,强化党员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政法队伍建设全过程,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政法干警,真正把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要从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维护政法队伍整体形象出发,正确把握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政治方向,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要坚持弘扬政法工作的主旋律,宣传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必须大力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政法委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各级政法委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切实承担起各项职责任务,特别要建立和完善执法巡视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错案责任查究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我们坚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政法机关一定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浙江法制报一版要闻01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2010-01-15 2 2010年01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