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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综合新闻

孩子的网络环境要绿色不要黄色

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专门为此在“两会”上发声



  本报讯“根据2009年底最新统计,我国共有30岁以下青少年网民1.67亿人,占网民总数的七成。在他们当中,有10%的人对网络有不同程度的依赖。同时,目前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80%与网络存在关联。”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上,团省委公布的一组数据让在座的代表、委员心焦。

  网络这把“双刃剑”在帮助青少年开阔视野的同时,也在传播一些垃圾信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也日益增多。

  此前,团中央曾针对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搞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62.3%的青少年遭遇过QQ号码被盗、虚拟财产被盗、个人信息被侵犯等情况;48.3%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43.4%的青少年收到过含有暴力、色情、引诱等内容的电子邮件或电子贺卡。

  在与会代表、委员看来,造成不良网络环境的原因当中,立法滞后和监管不规范是很主要的。

  网络是一个新兴事物,而且发展很快。我国的网络立法明显滞后且不完善,而针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则没有专门的法律,相关规定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但可操作性不强。

  与此同时,网络安全监管涉及的部门太多,各自为政,为违规网吧和无证经营的“黑网吧”提供了生存空间。“中学生因为沉迷网络自杀;黄色网站的创办、管理者是‘80后’……每当这样的新闻见诸报端时,我都特别心痛。”一位与会的人大代表表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她呼吁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监管力度,建立专门的举报热线,并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碰撞出了不少“火花”,诸如找准牵头部门,尽快出台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探索实行网络实名制和手机实名制;尝试网络分级制度;专门为青少年建立绿色网站,等等。

  与会代表、委员纷纷表示,他们要在即将召开的省“两会”上,以提交议案提案、大会发言等形式,向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反映网络与青少年犯罪问题,以及其他青少年普遍性的利益诉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本报首席记者陈岚


浙江法制报综合新闻02孩子的网络环境要绿色不要黄色 2010-01-20 2 2010年01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