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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治生活

索要双倍工资

法院不予支持



  本报讯在周某开的家庭作坊做工的余某夫妇要求周某支付双倍拖欠工资,近日,法院审理后,只支持了支付拖欠的工资。

  余某夫妇从外地到浦江务工,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间在周某的家庭作坊做工,双方口头约定余某夫妇要在周某家做到农历年底。之后因为老家要盖房子,余某夫妇便要求周某结算工资,而周某以余某夫妇中途离开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为由,拒绝付清工资。余某夫妇便向浦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支付双倍拖欠工资总计6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周某欠原告余某夫妇劳务报酬事实清楚,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而原告要求讨要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与法不符,最终判决周某支付余某夫妇拖欠的工资3000余元。

  ■通讯员盛婉丽


浙江法制报法治生活03索要双倍工资 2010-01-20 2 2010年01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