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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版:法治时空

他人的公积金成了他的消费基金

让人惊讶的是他曾被判缓刑但留住公职



  近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俊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现年35岁的张俊,原是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在2006年3月到2009年6月间,他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重复支出等手段,贪污公款124.58万元,并在赌博、买彩票及个人消费中将之挥霍一空。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个在当地酿成这起石破惊天“大案”的人,早在几年前就曾因挪用公款受到过刑事处罚。 

  2009年3月,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科向归集科科员张俊催要2008年两笔共计15万元的财务凭证导致案发。张俊的交代让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从单位搞出来的钱有120多万元。”随后,张俊被检察院立案侦查。 

  张俊1975年出生,参加工作后,工资根本满足不了他大手大脚的花销。“身上没有钱花了,就想从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搞钱供自己消费。”张俊到案后交代。2006年,当时在个贷科上班的张俊找出以前遗留的两份空白凭证,以随州市某医院两名职工的名义,虚拟担保人,编造假合同,按照工作流程将一整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办齐。经当时的单位领导签字后,他到银行将这15万元贷款取出,用于购买彩票和个人消费,很快就将这笔钱花尽。 

  2008年,张俊从个贷科调到归集科工作,这次他想到的是套取退休干部的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8月至2009年6月,张俊作案14次,共套取住房公积金80.8万元。这期间,他还利用收取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职务便利,采取不入账的手段,挪用7个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12.3万元。 

  位于随州市区小十字街处有个麻将馆,以打“大牌”而在圈内“小有名气”,张俊便是那里的常客。从2008年以来,他几乎每天下班后都在麻将馆里打牌,至于输了多少钱,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只对办案检察官说“大概有六七十万元”,最多的一次就输了5万多元。 

  张俊还有一个嗜好,就是买彩票,可以说是走到哪儿买到哪儿,瞄准的都是诸如5D、双色球、七星彩这类能中10万元以上的彩票,而且每天都要去投注,一次买500多元是经常的事,有时甚至一次就买2000元。 

  此外,在高档酒店开房、洗桑拿、按摩,也是他日常消遣的项目。 

  2002年4月,张俊曾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当时因为适用缓刑而得以保留公职。对于这样一个有犯罪行为的青年,组织对张俊的处理是十分宽容的,然而,他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而是重蹈覆辙。 

  张俊案的办案检察官说,纵观这起案例,可以设想:如果2002年张俊第一次受刑罚时,有关方面就将其开除公职或予以辞退,也就不会有以后的“养虎为患”;再退一步讲,如果张俊所在单位保持一定警觉,将张俊安排到远离经费往来的岗位,或者经常对其经手的款项进行检查监督,再或者在其不按规定入账时及时进行督促,也许就有可能避免这起案件的发生,或者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家财产的损失。“由此看来,预防职务犯罪的警觉是一刻也不能放松的。严格国家公职人员的管理,不给有前科的人作案的机会,更是值得思考和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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