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而降的保险箱将3男子“砸进”监狱
■通讯员南历恒义本报首席记者余春红
本报讯“嘭!”一声巨响,一个400多斤重的保险箱从天而降……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嘉兴一企业里发生了一起怪事。该公司老板放在4楼办公室的一个保险箱从2楼坠落,惊动了四周邻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5月7日,熊某、卢某、卿某3人在法庭上道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盗窃经过。
20岁的熊某是云南人。2009年,他进入该公司打工。一次,熊某应主管吩咐搬东西到公司老板李某的办公室。在老板的办公室里,他看到了一个茶几大小的保险箱。
在公司干了一段时间后,熊某嫌工作太辛苦,辞职了。辞职后,熊某马上陷入了经济窘困,于是,他想到了老板办公室的那只保险箱。
去年7月31日晚,熊某叫上朋友卢某和卿某按照计划实施盗窃。然而,保险箱的重量大大超过了他们的预料。为了方便搬运,他们干脆将400多斤重的保险箱从2楼平台上直接推下。
动静是巨大的,很快有人报了警。熊某等人不甘心煮熟的鸭子又飞了,就在公司旁的小卖部偷了560元现金及60条香烟。数天之后,熊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案发后,经鉴定,熊某等人所偷保险箱里有金质奖章、1克拉的南非钻石、玉器,港币、欧元等合计价值人民币50余万元。
熊某在庭上辩解,保险箱根本没有偷到手,连里面有多少钱都不知道。嘉兴南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熊某等人把保险箱从房间内搬到了围墙外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人非法占有的,属于案犯对财物的处理,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依然构成盗窃罪。基于此,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卢某和卿某分别获刑12年和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