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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法治生活

永康“黑老大”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讯5月10日,金华市中级法院对徐征勇、陈歇、吕继武等16人涉黑案(本报4月29日曾作详细报道)作出一审判决:徐征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等10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等5项罪名判处陈歇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1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7项罪名,判处吕继武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1万元;另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曹哲锋、徐升、黄明海等人有期徒刑15年2个月到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以来,徐征勇为了在永康市西城街道溪边村一带形成自己的势力,达到称霸一方、非法敛财等目的,先后网罗了徐升、陈歇、吕继武等人,通过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永康市西城街道一带通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严重地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浙江法制报法治生活03永康“黑老大”被判无期徒刑 2010-05-12 2 2010年05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