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屋应如何办理手续?
■王景龙胜秋孙艳
丘先生问:
我和老伴有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是我和老伴的名字。我们膝下无子,老伴走后,我准备将房子卖给邻居张某,然后去福利院度过残年,但不知如何办手续。请问我要办哪些手续?
本报作答: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因此,首先你应去公证部门进行遗产继承公证,再去房地产部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把你和你老伴二人的房产变更到你一人的名下,然后按照下列程序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转让手续:
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双方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产转让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鉴于你年事已高,建议你委托正规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来办理房产转让事宜,也可委托律师为你办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