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淫魔偷来的东西可以开杂货铺
除了盗窃,他们还涉及强奸、抢劫等多项犯罪

他们又是恶行累累、令人发指的歹徒,短短3年时间内,连续多次犯下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罪行,给众多被害人造成巨大伤害,也使自己走上绝路。近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等多项罪名对罗某等人提起公诉。
价格谈不拢竟残忍杀害女乘客
罗某今年28岁,河北邢台人。表面看,他是一个在苍南龙港一带谋生的三轮车夫,靠体力吃饭。其实,在职业掩饰之下,是一颗凶残污秽的心灵。
2007年10月,罗某载到一位女乘客,本来讲好车费5元,骑到半路嫌路途太远,罗某又要求加钱,被女乘客断然拒绝。
双方因车费产生争执,罗某竟用拉三轮车的绳子勒晕女乘客,使其窒息倒地。随后,又对她实施猥亵和搜身,致使尚处于晕迷中的被害人滑入河中,溺水死亡。
在被害人滑入河中后,罗某不仅不施救,反而趁机拿走其随身携带的皮包和手机。这只手机一直被罗某藏匿于家中,直至被公安人员查获。
结伙作案多次实施强奸
28岁的青田人洪某是苍南一大理石厂的工人,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罗某。因臭味相投,两人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立刻成了形影不离的搭档。
2008年3月的一天晚上,罗某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一名女子勒晕后,拖至路边田地里欲实施强奸。然而由于罗某的身体原因,强奸并未得逞,这让他感到很不舒服。数月后的一天晚上,罗某和洪某搭档,将一女子强行带至郊区欲实施强奸。而这次却因为环境原因,二人也未如愿。
这次轮到洪某感到郁闷了,罗某则不断讽刺洪某没有“艳福”。似乎为了“一雪前耻”,1个多月后,两人再次结伙作案。
当天,罗某踏着三轮车佯装做生意,在载上一女乘客后,洪某迅速登上三轮车将其掐昏。随后,罗某径直骑行至郊区。当天晚上,罗、洪二人对女被害人实施了轮奸。2009年,罗某和洪某再次结伙,实施2起强奸。
什么都偷窃得的物品可以开杂货铺
白天,罗某与洪某装模作样地打工赚钱,一到夜幕降临,他们就开始忙碌起来,四处寻找目标,伺机大肆盗窃。
让人抓狂的是,一般小偷为方便销赃,总是瞄准特定目标,或只盗窃贵重轻便物品,但罗某与洪某却恰恰相反。他们毫无选择,见什么偷什么,既不怕辛苦,又不弃毫厘。
在他们所偷的东西中,既有大米、食用油,也有吹风机、面膜、皮鞋等,几乎可以开一间杂货铺。据侦查机关调查,罗某、洪某在2年多的时间里,盗窃作案19起,涉案金额达7万余元。
■通讯员汪伦陶京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