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尿湿裤子三名女教师挨打
街道司法所出面调解达成赔偿协议
■王志坚
5月18日下午1时30分,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中心幼儿园的童老师和胡老师走出街道司法所,长长地舒了口气。前一天发生的“家长殴打女教师”的纠纷,在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得到了解决。
5月17日下午3时50分,离该幼儿园的放学时间还有10分钟,26岁男子吴某提早进入幼儿园,准备接在该园宝(二)班就读的外甥小宝(化名)。看到外甥裤子很湿,吴某就询问原因。听到外甥说裤子是被同班另一名孩子故意尿湿的,吴某很不高兴,就拉着外甥找到那名孩子,并伸手想教训一下那孩子。
负责宝(二)班教学和管理的童老师和胡老师连忙上前阻拦。吴某责怪两名老师不管事,两名女教师解释裤子是小宝自己尿湿的,小宝则咬定说是被那名幼儿尿湿的。双方随即发生争执。气头上的吴某伸手打了童老师和胡老师耳光,童老师的眼镜被打落在地。隔壁班的张老师闻讯后赶来劝架,结果也挨了打,造成耳部受伤。园长韦雪娟想掏手机报警,结果手机被吴某一把夺过甩在地上。
5月18日中午12时30分,双方当事人在廿三里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来到街道司法所进行调解。张老师因有孕在身,没有到场。童老师和胡老师提出两个要求,一是要吴某在幼儿园全体师生和家长面前当众向被打教师认错;二是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8000元。
吴某委托父亲和姐姐前来协商,吴某的父亲和姐姐态度十分诚恳,当场向两名女教师表示歉意,并同意以书面的形式在幼儿园里张贴道歉书,但不能接受对方8000元赔款的要求。
最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双发达成一致意见:吴某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并在幼儿园范围内张贴,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18日晚,吴某一方到3名被打女教师家登门道歉并表示慰问;吴某要一次性向童老师和胡老师各支付精神损失费1500元,同时赔偿童老师眼镜损失费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