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得有声有色用得得心应手
瑞安检察院以学习促发展
本报讯“我方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应属无罪。”“我方认为,王某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应属有罪。”
台上,参赛选手围绕罪与非罪展开激烈论辩;台下,一群检察官认真地听着,不时为精彩辩词鼓掌。这是近日瑞安市检察院组织的公诉人辩论赛上的一幕。
“模拟公诉辩论赛使我对公诉业务知识有了更深、更形象的认识,我们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刚刚成为检察干警的杨大伟说。
据了解,瑞安市检察院将学习与谋划检察事业发展、解决检察工作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效果,促进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
“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新时期检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检察院,这对检察干警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坚持学习和不断学习,检察干警才能拓宽视野,才能解决检察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促进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瑞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清钰说。
为此,该院健全了学习制度,制定了长效学习机制。每位在编检察人员都有一本《学习培训学分登记册》,院里要求每人每年应当完成总分不少于100学分的培训任务,学分完成情况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讯员瑞检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