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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版:一版要闻

廉租房资格并非“终身制”

宁波江东62户家庭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被责令退租



  前天,宁波江东区建设局发布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年审结果———经过对在保的1505户家庭进行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的全面核查,最终有62户家庭被取消了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就取消这些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原因,江东区房管处副处长盛丹解释说:“主要是他们的收入、住房等状况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了。”

  据悉,这62户家庭此前都是通过租金补贴方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

  事实上,这并非江东区范围内被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全部家庭———江东区已实行廉租住房动态管理,意在打破保障终身制。

  “我们现在每个月都会联合民政、街道等相关部门,对在保家庭的收入、住房等状况作核查。”盛丹说,一旦发现有家庭低保证到期、收入变化或新买了房子等情况,就会比照廉租住房保障规定,及时调整其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及作出取消或保留保障资格的决定,以保证廉租住房政策实施的公平和公正、将保障资源合理分配到最需要的家庭。

  按照该区政策规定,如果在保家庭住房超过或收入连续一年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应当及时报告区住房保障部门。否则,将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退还所租住房、补缴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之间的差额,或追缴租金补贴资金、减免的公房租金。

  ■程旭辉张巍


浙江法制报一版要闻01廉租房资格并非“终身制” 2010-05-28 2 2010年05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