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浓厚法制氛围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普法干部在”三下乡”活动中向群众发放普法资料
“法律六进”
营造“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的法律氛围
“法律进机关”活动中,绍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将督促普法与带头学法紧密结合。从2007年下半年起,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邀请专家举办《代表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环境保护法》等近30部法律专题讲座,县、镇两级干部和人大代表近万人次听取讲座。同时,县普法办、组织部、人事局还将公务员岗位法制培训纳入年度考核积分管理,5年来参加培训达16000余人次。
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兼职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和结对帮教队伍不断扩大,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5年来,法制副校长、“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共为中小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575场次。县普法办两次组织编印了《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共计30000册,免费分发到各职校、初中、小学等592个班级,供法律课教学使用。
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绍兴县司法局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老总及高层管理人员讲解“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相关法律知识,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以“综治进民企”、“司法行政工作室”为平台,充分发挥“企业普法办”的作用,积极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建设良好的劳资关系,维护企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普治结合”助推执政能力提高
在开展普法的同时,绍兴县各级各部门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不断推进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深入开展“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加放心满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府性投资项目集中代建制。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县人大建立了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开制度,并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汇报、视察、评议等形式,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县政协利用专题视察对重点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与此同时,法律工作者也利用其专业技能,为政府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提供法律意见。从2007年起,每月15日的领导接访日,都能看到律师的身影。2008年的金融危机让绍兴县的实体经济受到了冲击,绍兴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要求律师在承担“诉讼”职能的同时,开展法律咨询宣传,以专业化手段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提供规范经济运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非诉讼”的服务。从法律的角度,用法治理念来处理问题已成为共识。
目前,绍兴县已连续五次被省委省府命名为省级平安县,并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平安鼎”。全县有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个,柯岩街道河塔村还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绍兴县司法局局长陈广见说,5年的普法之路,让绍兴县公民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提高,“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明显增强,基层民主自治不断扩大,为这个全国经济强县推进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版撰稿:本报记者仇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