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AMC-D-经营-00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关于温州等六个地区个贷项目的推介信息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所持有的温州等6个地区个贷资产进行委托处置,为与投资者进行有效的市场沟通,并探讨商业合作机会,特发布此推介信息。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根据规定,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投资或咨询公司等,但不得为自然人。
欢迎各界投资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办联系人进行接洽。一旦达成合作意向,我办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委托处置程序。
办事处联系人:曹旸
联系电话:0571-87163190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楼531室邮编:310006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