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恶意揣测记者是权力恶习
■刘义昆
6日下午3时30分,两名在吉林桦甸采访洪水灾害的记者遭当地警方扣留调查。据遭扣留记者称,在派出所内他们遭到警察辱骂后,被要求删除照片和录音。当日下午,当地宣传部负责人到派出所见到了两位被扣记者,称完全是误会(8月7日《新京报》)。
遭扣留的记者分别为,新华社下属《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立三和《南方周末》记者朝格图,一位来自国家通讯社的下属媒体,一位来自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周报。但在派出所,他们即便出示了工作证、记者证,还是被抢走了包翻来翻去,被删除了采访设备里面的录音和照片。大牌记者都会遭受如此待遇,其他“小报记者”会有何等遭遇,令人不敢想象。
一个地方出了点成绩,常是唯恐天下不知,记者不来也会去请了来;一个地方出了点问题,就生怕媒体报道,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了 “地方形象”。所谓的“地方形象”,其实是少数官员的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不请自来的记者,地方政府自然是不欢迎的。因为在他们的眼中,这些媒体的报道是不可控的。于是,“完全是误会”地扣住记者、删除采访设备里面的录音和照片,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般恶意揣测记者与媒体,是一种权力恶习。一些官员之所以害怕舆论监督,总是“防火防盗防记者”,往往是出于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考虑,怕的是不可控的报道坏了地方形象和自己的政绩。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官员越是害怕监督,局势越是无法控制,记者反而更加如影随形,舆论监督更加无孔不入。
政府本是社会的管理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媒体则是社会的瞭望者、守护者,两者之间应不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官员正确对待媒体,媒体就能成为政府的“保健医生”;若把媒体放在对立面,不仅可能形成“言塞湖”,也会徒增政府与官员的舆论压力。对桦甸而言,“扣留记者、删除采访录音和照片”,不仅侵犯了记者正当的采访权利,也实实在在地影响了桦甸的地方形象。
希望别再出现这样的“误会”,也不要有“哪个让你直播的”这样的质问,更不要有“记者遭遇通缉”这样的“杯具”。总而言之,请公权力不要再恶意揣测记者与媒体。
“被救助”源于政绩洁癖
■李学人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又有大运会等大动作,深圳的城管、公安和救助站3个部门便召开了一次联席会议,讨论加强对街头流浪、兜售物品、卖花以及派传单等人群的管理。城管提出把这些人强行送到救助站管制、教育一段时间,于是,一派发传单者4天内两次遭遇“被救助”(8月7日《京华时报》)。
向来默默无闻的救助站,一旦“热情”起来,还真是让人受不了。就连街头散发传单的壮小伙,居然也如此频繁地“被救助”。而且,得到救助本该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可让人纠结的是,那些“被救助”者却一肚子的怨气。
还原“被救助”的场面,我们看到:正当小伙子派发宣传单时,突然走来几名戴着“综合执法”袖标穿着制服的人,不由分说地将他拉上车,送到救助站,接下来就是填登记表、按手印,在不到5分钟的“过场”之后,小伙子重获“自由”。原来,所谓的救助,只是走个过场而已。
为何要走这样的过场?我认为,跟报道里说的那些“大动作”密切相关——既然是“大动作”,就少不了“大场面”。在有的部门看来,此时此刻只能展示城市光鲜的一面,而街头流浪汉、乞讨者,甚至派传单的,都被视作城市寒酸的“里子”,平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非常时期怎能让他们丢了城市的脸?
于是,“大动作”之下,一些人政绩洁癖的老毛病又犯了。在政绩洁癖思维模式下,城市管理者们最拿手的就是做“减法”、“除法”,而懒得做“加法”、“乘法”。就像“创卫”,有些人恨不得一夜之间就打造出一个“文明卫生城”。于是,通往“创卫”道路上的一切障碍,强悍的公权力都会把它清扫殆尽——有碍观瞻的临街店铺一律停业,公厕闲人免进,小商小贩被赶得无处藏身。
回头再看“被救助”一事。如果一个城市里流浪汉、乞讨者“成灾”,只能说明城市日常管理和救助制度尚有瑕疵。平时不救助,忙时“乱抓虾”,甚至把救助站当成“垃圾回收站”,这不仅歪曲了救助制度,还会误伤“被救助”者的正当权益。
其实,越是和谐的城市,就越应该包容流浪汉、小商小贩甚至乞讨者。政绩洁癖下的“被救助”实在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