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2版:新闻

妇女被拐从事色情服务最为突出

浙江警方打拐行动破案4OO余起



  ■本报记者朱兰英通讯员谢佳 

  本报讯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自去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以来,我省警方共立各类拐卖妇女儿童案件697起,破案414起。警方指出,我省涉拐案件总量虽远少于西部涉拐重点省市,但我省是被拐妇女儿童的流入地,案件的隐蔽性很大。 

  在缙云,警方刚刚破获了一起拐卖妇女的案件。19岁的老挝女孩“那宁”(音译)和她的表姐妹在被拐卖5个月后,被缙云警方解救。那宁和表姐、表妹跟随犯罪嫌疑人李某来到云南勐腊,希望能找到好工作。不料,李某是一个人贩子,将姐妹仨以1至2万元的价格分别卖到缙云偏僻的山村。现在,李某被刑事拘留,收买3名妇女的嫌疑人也被勐腊警方取保候审。 

  在打拐行动中,警方发现,被拐妇女大部分是被招工、免费组织游玩等借口诱惑,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与色情服务业有关的拐卖妇女犯罪。在温州、永嘉警方破获的一起拐卖妇女案中,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约见女网友的方式,从温州鹿城、瑞安、永嘉瓯北等地骗出“按摩女”2O余名,拐卖到杭州、宁波、义乌、东阳、永嘉等地的地下色情场所。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工作人员说,从已破的案件分析,一些美容、足浴、洗浴场所从人贩子手中购买被拐妇女,强迫、引诱卖淫等违法犯罪现象不断增多,个别地方甚至形成“一条龙”畸形地下产业链:色情场所根据需要进行预约,人贩子根据预约物色拐卖对象,实施拐卖犯罪后对被拐妇女统一组织培训。 

  针对我省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种种特点,我省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拐卖犯罪线索的基础排摸工作,并高度重视人员失踪案件线索。对重大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实行专案专办,严格做到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妇女儿童并举。 

  另外,我省已经成立由31个厅级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反拐联席会议,对反拐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建立“打拐”工作长效机制。


浙江法制报新闻02妇女被拐从事色情服务最为突出 2010-08-17 2 2010年08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