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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速写

“实事求是是我做人的准则”

被控受贿的临海市原规划局长当庭翻供



  本报讯 位于临海市建设规划局内的建设大楼,自2004年投入使用以来,一度以其29层99.70米的高度,获得临海市“第一高楼”的美名。然而,多年以后,这座“第一高楼”没有摆脱“工程上马,高官落马”的“轨迹”:昨天,退居二线的临海市建设规划局原局长、建设大楼工程原总指挥陈经富受贿案在紧邻“第一高楼”的临海市法院开庭审理。

  陈经富是教师出身,曾在多个乡镇机关担任领导职务,1994年10月开始,他担任临海市建设规划局局长一职。在法庭上,他多次陈述自己在担任建设局局长的10年时间里,工作兢兢业业、小心谨慎,对临海的城市建设“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而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9月的一天,龙元建设公司工程项目经理在中标临海市建设大厦工程后,为了感谢陈经富的帮忙,在某大酒店房间内,送给陈经富人民币10万元。2002年11月的一天,上海科胜幕墙公司台州办事处主任邱某在中标临海市建设大厦幕墙工程后,也托人将10万元人民币送往陈经富的办公室。2004年春节,陈经富在某酒店大厅又收受了建设大楼石材工程承包人的5000元现金。

  法庭上,检察人员逐笔出示证据,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予以指控。但除了认可收受石材承包人拜年现金2000元外,陈经富对其他指控均予以否认。

  在昨天的法庭上,来旁听的群众有上百人,陈经富不时回头与旁听亲友点头致意。已年过六旬的他声音洪亮,为自己作辩解时滔滔不绝。在检察官员要求他如实供述时,他宣称“实事求是是我做人的准则”,但被问及在检察机关所作的笔录是否属实时,他又称“有些不是事实”。对于自己前后矛盾的表述,他列举了心脏病发作、思想压力大、急于出去等理由,称不得已才作了虚假陈述。

  他还多次把责任推给他人,并强调,自己如果要收好处,就不会只收这些小钱了。

  庭审持续了约两个半小时,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浙江法制报速写03“实事求是是我做人的准则” 2010-08-19 2 2010年08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