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行流动人口孕环检
信息网上交换
■通讯员毕鹤
本报讯为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要求,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高流动人口孕环情检测质量,省人口计生委决定从8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流动人口孕环检信息网上交换,各孕环检单位在线应用“浙江省查环查孕系统”,即时将流动人口孕环检信息录入系统,逐步摒弃纸质报告单使用,实现信息网上传输。
按要求,8月至12月为孕环检信息交换过渡期,实行流动人口孕环检信息网上传输和纸质报告单邮寄相结合。从2D11年1月1日开始,省内流动人口孕环检停止使用纸质报告单,实现流动人口孕环检信息网上传输;省外流动人口孕环检信息在录入“浙江省查孕查环系统”的同时,可继续使用纸质报告单。
流动人口孕环检单位要具备现场采集孕环检对象的头像设施和孕环检报告单的打印设备,能够熟练操作、应用“浙江省查孕查环系统”。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每周不少于两次上网接收现居地发出的孕环检信息,并及时检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