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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版:世相

风流后要钱不成谎称被奸



  本报讯一名打工妹,在自愿与一男子发生关系后,在其姐姐的怂恿下,到派出所谎称被强奸。在台州椒江区公安分局调查下,该案最终水落石出。 

  报案的女子姓金,一年前随姐姐从四川老家到椒江打工。打工期间,金某结识了与她年龄相仿的男青年许某。8月20日,许某邀请金某到一KTV娱乐城唱歌,当晚,金某自愿与许某发生了性关系。次日清晨,金某欲离开宾馆时向许某索要5000元,遭到许某的严词拒绝。 

  为此事,金某感到非常郁闷,她觉得,既然已经发生了性关系,自己就是许某的女朋友,许某没有理由不给自己5000元。为了发泄心中不快,金某打电话给其姐姐,述说了自己的遭遇。金某的姐姐出了个点子“:既然他不给钱,就让他吃点苦头,到派出所告他强奸。” 

  8月21日凌晨,金某在其姐姐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然而接案民警却觉得这两姐妹的话疑点重重。在经过进一步调查后,确定这是一起假案。8月23日,金某及其姐姐因报假案,被台州椒江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拍案语录: 

  一对风流男女,一夜爱恨情仇。外出打工,生活就已经不易了,洁身自好啊!


浙江法制报世相03风流后要钱不成谎称被奸 2010-08-27 2 2010年08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