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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版:百优评选

叶 峰



  叶 峰,男,197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浙江龙泉人,现任龙泉市司法局西街司法所所长。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特别是担任司法所长期间,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保障民生为已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探索实践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开拓社区矫正工作新领域,认真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仅2010年1-5月,参与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60余件,调解成功率为98.5%。所在司法所曾被丽水市司法局、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司法所”。该同志连续6年被龙泉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次被龙泉市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


浙江法制报百优评选04叶 峰 2010-08-30 2 2010年08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