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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版:百优评选

潘志雄



  潘志雄,男,1966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浙江苍南人,现任苍南县司法局灵溪司法所所长。该同志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2008年他审时度势推进重点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相继建成6家,初步实现了司法行政的组织建设向村一级基层延伸。他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该镇的坝头村相继被授予浙江省首批“五星级”民主法治村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他坚持依法治矫,该镇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他坚持服务大众,相继化解了一大批影响当地稳定的历史遗留积案,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其中塘下村三连墓权属纠纷一案被司法部收录在全国人民调解百例精选案例。该同志曾先后被评为苍南县“十佳”调解员、市人民满意政法干部,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浙江法制报百优评选04潘志雄 2010-08-30 2 2010年08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