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数字报纸


03版:速写

债权转让公告



  吕惠明:你于2009年10月14日向我行贷款500万元,期限至2010年8月10日,借款合同号:2009202借0409。该贷款到期后,你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现根据我行与王艺霖(身份证:62042319810227102X)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已将该债权转让给王艺霖。本公告一经刊登,视同通知,请向王艺霖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特此公告。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2010年12月23日


浙江法制报速写03债权转让公告 2010-12-23 2 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