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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版: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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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证唱响服务新农村之歌

三年办理“三农”公证九万余件保稳定促发展


公证员深入田间地头提供公证服务

12月16日召开的公证服务新农村建设现场会

与会人员倾听公证员代表发言
  浙江七山两水一分田,人均耕地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先天的不足,促使浙江的农村经济异常活跃。2009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跃上万元台阶,达到10007元,连续25年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然而,随着全省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各项改革的迅速推进,大量的关乎“三农”的事务也逐步增多。 

  公证是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怎样才能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纠纷预防、监督保障的职能作用,为“三农”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呢? 

  “在深入农村调研的基础上,省司法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关于公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指导,唱响了公证服务新农村之歌。”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说。 

  3年来,全省58家县域公证机构及部分市属涉农公证机构,近200名公证员共办理涉及“三农”公证业务91071件,占业务总量的27.6%,而业务收费只占总收费额的4.6%。 

  “公证工作为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农民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我们的上门服务、预约办证、双休日值班、电话咨询等公证便民服务措施已经制度化,成为公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陈志忠说。

  公证员深入田间地头积极服务农业发展

  在浙江的农业主导产业中,竹木产业产值居全国第一。 

  在“中国竹乡”安吉,山林、土地经营权流转非常活跃。但由于流转过程中涉及人员面广、时间长、农民法制意识淡薄,不合法的合同约定时常导致纠纷。 

  今年8月,安吉的递铺镇安城村村委会就与承包人发生了毛竹山承包合同纠纷。村民们怀疑实际毛竹立竹量与合同有重大出入,到处上访要求解除合同。 

  正当酷暑,安吉县公证处公证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县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带着3天的干粮,乘车、渡船、翻山越岭60公里赶往毛竹山现场,对500多亩毛竹山的毛竹量进行核查,拿到了第一手现场数据。同时,公证员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将这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年以来,仅安吉县公证处就办理了山林、土地承包合同公证450余件。这只是全省公证服务农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宁海县公证处为投资13.5亿元的围垦工程提供合同公证和全程招投标公证,保障了当地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瑞安市、苍南县司法局与当地的农业局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证法律服务的通知》,有效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有力维护了农村的正常生产秩序;衢州市原衢江区公证处与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土地、山林承包、流转公证机制,确保了全区土地和山林承包经营和流转符合法律规定,有效提高了合同履约率。 

  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全省公证机构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苍南县公证处先后为该县建立村镇银行发起人大会和第一届股东大会提供现场监督公证,促使村镇银行顺利组建,有效提升了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供给能力。上虞市公证处办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1000余件,累计贷款额度近3亿元。 

  陈志忠说,全省公证机构围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为重点,积极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参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建立健全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设立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推进农村林权制度改革、服务农业科技创新、保护农业知识产权等农村经济发展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化解矛盾服务困难群众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2008年,上虞市城关镇星五村进行城中村改造,731户拆迁户仅有140多户抽签。拆迁人拒绝抽签、选房并集中上访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给市政府造成很大压力。上虞市公证处及时介入,一边为政府依法化解矛盾出谋划策,一边与被拆迁人进行沟通,并设计了公平合理的重新抽签方案,顺利地实施了拆迁安置协议。 

  公证机构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作用独特,功不可没。类似的情况,在全省还有很多。玉环县公证处与有关部门签订《信访问题公证服务协议》,合理运用公证方式,对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长期缠访、闹访的提供保全证据公证法律服务。已办结的疑难案件,无一违反承诺。全省公证人员为村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办理“村民代表大会现场监督”公证,为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提供事前审查、现场监督公证法律服务,促进农村选举工作在法律的保障下,公平、公开、公正顺利进行。 

  为了维护涉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省公证机构充分发挥发挥公证法律援助职能,着力为地处偏远小村落的孤寡老人、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法律顾问村免费提供法律帮助。3年来,绍兴市7家公证机构共为农村的孤寡老人、经济贫困者等社会弱势群体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减免公证费25万余元。3年来,舟山市为渔农村孤寡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办证278件,其中法律援助123件,为渔农村贫困家庭捐款3.6万元。 

  3年间,全省公证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包括法律援助在内的法律帮助共3328件,减免涉及“三农”的公证当事人费用452万元。

  公证信息员遍布全省紧贴农民生产生活

  在服务农村发展的同时,全省公证机构通过办理农村基础建设和重大工程项目及其它配套设施工程招投标和承包合同的公证,办理农村旧村改造、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移民补偿协议、产权置换等公证事项,使乡镇、村的经济活动公开于群众面前,实现政务、村务依法有序,公平、公正,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各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为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减轻农民的负担,防止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树立了公证在群众中的威信。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公证机构92家,公证员383人。而这个数字,对于日益增长的公证业务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从2008年初开始,我省建立了农村公证信息员制度,有效缓解了“业务多人员少”的矛盾。如今,全省已经拥有农村公证信息员1334名,万人以上乡镇实现全覆盖,其他乡镇拥有农村公证信息员率达90%以上。一张覆盖全省的农村公证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 

  例如在温州,248个乡镇,已经聘请了236名农村公证信息员。宁波等市已实现全覆盖。 

  “通过培训和指导,他们了解了农村常见公证事项及基本业务知识。”温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处长袁旭清说,在工作难度大,易引发矛盾的旧村改造建设工程中,他们向村民讲解政策,对安置补偿、产权置换提供公证服务。如今,这支特殊的力量为全市公证工作的推广起到主要作用。 

  2009年,杭州市的公证机构办理回迁安置协议公证近5000件,办理征地货币劳动力安置协议公证2万多份。临安市建立了农村房屋继承、赠与及分家析产公证办理,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制度。之后,这一制度在《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中得到了确认。在嘉兴市的城乡一体化“两分两换”工作中,公证妥善地解决了农户的要求与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分户农民的权益。景宁县公证处及时参与移民安置宅基地和移民用房分配方案的制订和具体落实工作,确保了178户507名移民宅基地和280套移民安置用房的顺利分配。


浙江法制报公正04浙江公证唱响服务新农村之歌 2010-12-27 2 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