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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版: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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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司法保障很给力


在“中小企业发展与司法保障”座谈会上,省高院征求金融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和法律专家的意见。

省高院利用信息技术远程开庭审理一刑事案件。

省高院从2010年6月开始每月举行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图为社会公众参观省高院信息化集控中心感受科技带给审判的魅力。
  12月14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自此,对现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或未明确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形,我省法院的审理将实现规范化。 

  这是2010年省高院召开的第7场新闻发布会。 

  平均两个月不到就召开一场新闻发布会,如此频率的新闻发布是一个窗口,表明在即将过去的2010年里,我省法院动作多多、亮点频出,对“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给出了掷地有声的注释。

  守护中小企业的“钱袋子”

  今年12月20日起,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再次上调0.5个百分点。这是年内中国人民银行第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然而,早在年初,我省法院已经敏锐地意识到银根紧缩的趋势,并且开始为守护中小企业的“钱袋子”而行动。 

  “今年第一季度,我省法院整体收案下降5%,经济普遍回暖的情况下,金融纠纷却上升10%,说明银根在紧缩。”第一季度的案件受理情况统计一出来,省高院院长齐奇从中再次看到了我省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截至2009年年底,我省有中小企业260多万家,全省工业总产值的81.1%、外贸出口的81.%、财政税收的82.9%、劳动就业的90.1%都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浙江市场的活力所在。 

  在齐奇从审判数据中读出中小企业的困境后不久,被企业界称为金融监管破冰之举的措施出台了。5月27日,省高院出台了《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 

  这12条指导意见,一方面依法支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金融创新,扩大有效抵押物范围,拓展中小企业正规金融贷款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为被妖魔化的民间融资“松绑”,明确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商业交易罪与非罪的界限。 

  更让许多中小企业主欢欣鼓舞的是,《指导意见》还特别明确,对于在单位职工或者亲友内部针对特定对象筹集资金的行为,可不认定为非法集资;对企业间自有资金的临时调剂行为,认定为有效借款合同。 

  “有了省高院的依法支持,我们给中小企业放贷时心里就有底了。”嵊州农村合作银行行长吴智晖的感受代表了许多金融机构的心声。 

  与此同时,省高院还出台意见,依法确认典当行的经营主体资格,规范典当综合费用、利息认定方法,平等保护典当行和当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典当行与当户之间法律关系适用,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典当行业更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我省法院一方面为中小企业融资扫清障碍,提供司法保障,未雨绸缪;一方面运用司法手段智慧地善后已经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甚至让它们起死回生。 

  如果没有法院当初的“放水养鱼”,2亿产值就是一个梦———这是浙江欣龙家纺老总廖某最真切的感受。 

  欣龙家纺是建德市的一家外贸企业。因资金链断裂,欣龙家纺欠下巨额债务,四五十万美金的债权又无法收回。担心无法收场的企业主廖某为此出逃美国。债权人闻讯而来,诉状一个接一个递进了建德市法院。 

  法院一面与当地政府一起稳控局面,一面寻找廖某下落,联系廖某之子,促使其接收企业,努力与已起诉的债权人和解,实行“放水养鱼”。身在美国的廖某得知法院的做法后,回国重整旗鼓。如今,该企业发展顺利,年产值冲2亿元。 

  类似欣龙家纺这样被司法挽救的企业在全省各地都有。 

  “尽可能维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挽救希望企业的倒闭,尽可能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这三个“尽可能”,早已成为全省法官办案的“心法”。 

  省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钱弘道曾这样说“:浙江法院在中国转型期积极发挥主动性、能动性、主导性,创造着中小企业茁壮成长的法治大环境。”

  勇立社会管理创新的潮头

  2010年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作为“民告官”案件的发源地,我省的行政诉讼走过20年后,不仅是官民对话的平台,更是行政机关自省的镜子。 

  从2008年起,省高院每年都要坚持做一件事,那就是向省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上一年行政诉讼的特点,找出涉诉政府相关部门败诉的原因。 

  “我们的白皮书里,2/3都是在讲问题,指出政府部门败诉的原因在哪里,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工作。”齐奇说“,一开始我们是有顾虑的,担心行政部门会有抵触情绪。但这是能动司法建设‘法治浙江’应有之义,我们就必须敢于去做,迈出这一步。” 

  事实证明,这项工作既得到了省政府的支持,也得到了相关行政部门的认可。对于省高院报送的“行政审判白皮书”,省长吕祖善每年都作出重要批示,将白皮书转发各地市政府和重点省级厅局,要求落实整改。 

  第一起“民告官”案件发生地温州,行政审判案件量连续10多年居全省第一。温州中院同样连续多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今年温州中院发布白皮书后,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继续把此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并强调“凡是2009年司法建议书没有按要求回复的,都必须限时回复”“,法制办根据中院的建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要求“监察局选择典型败诉案例实行责任追究”。 

  就是这样,温州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升,行政诉讼的败诉率从2002年的约43%下降到2009年的约13%。 

  从化解“官民矛盾”的“行政审判白皮书”,到缓解“执行难”这个社会信用难题,我省法院一直走在创新路上。 

  陈先生是东阳一家建筑企业的老板,自从4月份知道省高院会在“信用浙江网”上发布“老赖”的信息后,他就成了“信用浙江网”的常客。 

  今年1月,省高院执行局与省信用中心建立联建共享机制,将全省法院超过3个月未结案件和所有程序终结案件失信信息在征信平台“信用浙江网”上发布。这一曝光“老赖”的举措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 

  到目前为止,已有25万余条失信信息上网公布,效果明显:有90家参与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企业主动履行292件案件,标的额达1.81亿元。同时,对4203件案件追加迟延履行金1372万余元,拘留被执行人4165人次,罚款144人次,总额达232万余元。 

  “之所以出现‘执行难’,关键在于我们讲诚信、重信用的社会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违法成本太低,好像谁不诚信谁占便宜。”齐奇说。 

  于是,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开始在我省建立。2010年2月,省综治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运用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等5个工作系统综合治理“执行难”,对“老赖”形成围剿之势。 

  现在,这五大执行工作系统已经成为浙江模式,并走向全国。

  打造无处不在的“阳光司法”

  “阳光司法”,这是省高院提出的“八项司法”之一。2010年“,阳光司法”继续一路推进。 

  12月23日,台州市中级法院院长丁铧做客浙江在线网站,与网民畅谈“阳光司法”。自2009年年初省高院院长齐奇首度与网民在线交流后,我省法院开启了网络民意沟通之风,也在全国法院开创先河,深受网民欢迎。此后,齐奇又多次对话网民,在他的带动下,省高院业务庭负责人和各中级法院院长一一跟进,至今已举行20场网民对话,全省各级法院也纷纷以多种方式走近网民,走近群众,直面“拍砖”。 

  对此,齐奇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法院要学会敢于直面公众,积极地公开正确的信息。如果法院自身放弃话语权,很可能就会自毁形象。只有学会建立起亲民的、实在的话语体系,法院才能拥有更强的公信力”。 

  在我省各级法院领导与网民的对话中,法院的队伍建设一直是网民们关注度最高的问题,也是关涉“公正效率”无法绕开的话题。对此,实施“科技强院”,成为我省法院最大的廉政工程。 

  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这是一张让全省法院都绷紧神经的“晴雨表”。这个评估体系依托信息化办案方式,录入各类办案信息,自动生成26项办案数据,评估全省三级法院审判执行质量效率的运行态势。评估数据每季度公布通报,各个法院办案工作的强项和弱项,与兄弟法院相比的差距或优势,统统一目了然。

  “这就是一个相当厉害的紧箍咒啊!”宁波一位法官如此形容这个考核体系。 

  除此之外,全省1370个审判法庭中,建成数字法庭1336个,审理案件能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做到“一案一光盘”。法庭里的数字化设备无时无刻不在监督着法官在法庭上的言行举止。与此同时,远程提讯、远程庭审,使得审判的效率插上了翅膀,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全面完成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利用“浙江法院网”,对所有排期开庭案件在网上预告;开通案件查询系统,当事人只要输入案号和密码就能在网上查询案件的审理、执行进度;至今已公布裁判文书21万余篇,发布开庭公告2万余条,提供可查询案件89.4万件。 

  本年度省高院召开了7场新闻发布会,其中大多是发布某类案件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从而约束法官在法律空白面前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是确保公正最直接、最有力的做法。 

  据统计,2010年省高院发布的各类指导意见42个,且大多关乎民生,与涉案当事人的权益息息相关。


浙江法制报天平06全省法院司法保障很给力 2010-12-30 2 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