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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版:新岸

重刑犯为何申请从广东到浙江服刑



  “李亮(化名)!”“到!” 

  浙江省第一监狱八监区一分监区的劳动现场,服刑人员王某循着声音望去,看到一名个子瘦小、皮肤黝黑、有点面熟的服刑人员,走到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也开始认真地劳动起来。 

  王某疑惑地看着他,突然想到了两年前在同一监区服刑的毕回岸。“毕回岸!对,李亮就是‘毕回岸’!他怎么又回来了呢?”

  换了名字再回首

  2009年,省一监八监区一分监区服刑人员毕回岸,向所在的八监区指导员王强坦白了自己2000年在广东汕头杀死一人以及用假名、假身份证和假个人住址逃避追捕的事实。省一监随即和广东省公安机关联系核实,确认了“毕回岸”就是网上通缉逃犯李亮(详见本报2009年7月31日报道)。 

  李亮自首后,2009年8月被广东警方押走。今年1月15日,汕头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亮无期徒刑。“我想回到浙江省第一监狱服刑,那里是我重生的地方。”法庭上,认罪态度良好的李亮提出了这一请求。 

  被送往广东省揭阳监狱服刑后,李亮多次提出想回一监服刑的请求。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和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取得联系后,双方最终同意让李亮回到曾服刑8年的省一监。这也是省一监有史以来第一次为一名非本地籍服刑人员办理跨省转移。 

  5月中旬的一个早晨,省一监第八监区一分监区副监区长周建民接到电话,得知2009年坦白余罪、重新被判刑的“毕回岸”变成了“李亮”,当天就会回到一监服刑。 

  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李亮从车上下来,眼神里流露着淡定。 

  “你这回加了多少年刑?”周建民先打破了尴尬。 

  “这次判了无期徒刑。”“你怕不怕这个结果?” 

  “我觉得很公平。如果我再不自首,最后肯定会被判死刑。”李亮顿了顿说“,周警官,我还是想回一分监区。”

  一监让他了心结

  李亮吃了碗面,没有午休,直接要求参加劳动。在揭阳监狱里坐立不安的他,在省一监的车间里,看着不少熟悉的面孔,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 

  在李亮还是“毕回岸”的时候,他每年都能在全监劳动改造表现中排前十名,2009年离开时已经拿到了中级技工资格证。尽管已经有两年多没有参加劳动,但他在短短几天内便找回了“手感”。新来的服刑人员有技术难题,他也会主动给予指导。 

  在和周建民的一次谈心中,他很有信心地说“:希望能通过我的努力,年底拿到奖励,争取把无期转为有期,尽早出去,回到家人身边。” 

  在省一监服刑的8年里,李亮为逃避广东警方的追捕,从未联系过家人。这次回到一监,他只向民警提了一个要求“:我想联系上家人。”民警根据他提供的电话一一打过去,但都未能联系上。前几天,在民警的鼓励下,李亮给父母写了一封信,讲述了这十多年来发生在“毕回岸”和“李亮”身上的事。 

  “选择自首的时候,我已经为接受法律上相应的惩罚做好了心理准备。我是在一监坦白余罪的,也想在这里了了这个心结。”面对一些人的不解,李亮在“入监自传”中写道“:我要求回到这里服刑,不仅是浙江省第一监狱的改造环境好,同时我也是想让曾经拯救我的警官放心,我一定会用实际行动来洗涤罪恶的灵魂。”


浙江法制报新岸12重刑犯为何申请从广东到浙江服刑 2011-06-09 2 2011年06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