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儿起诉要求分遗产
私生子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通讯员叶长杉
案情:今年3月4日,温岭人赵冰冰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有一个4岁的孩子起诉她要求分割她已故丈夫的遗产。
温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了如下事实:温岭人谭文与赵冰冰系夫妻关系,生有一女。2006年,谭文与来自四川泸州的钱舒英开始了婚外性关系,钱舒英于2007年9月在老家泸州生育了儿子谭晶儿。
钱舒英向法庭出具了3个证据以证明谭晶儿的父亲是谭文。一是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的父亲名字为谭文,还写明了谭文的身份证号码;二是拍摄于2008年国庆节的照片———谭晶儿和钱舒英、谭文在公园游玩并合影留念;三是2009年7月20日,谭文写给钱舒英表示愿意抚养谭晶儿,或者由钱舒英抚养但由他承担生活费的一封信。
2010年10月9日,谭文因病死亡。谭文生前与赵冰冰夫妻俩一起购置了包括位于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桥村的一套房屋等多处房地产。现谭晶儿起诉要求分割谭文的位于三星桥村的房屋等遗产的应得份额。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较长时间的调解。6月9日,钱舒英和赵冰冰达成了调解协议:谭晶儿对谭文的继承权全部由赵冰冰享有,为此,由赵冰冰补偿给谭晶儿现金26.5万元。此款分两期付清,在签订协议时付10万元(已付清),在2011年9月25日前付16.5万元。如果赵冰冰不按时付清,另行再付给谭晶儿违约金5万元。第二期款项的付款方式为交到法院后转交。
点评:此案中,搞清死者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和价值比较繁琐。而且,作为无过错方,从法理上说,赵冰冰是应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再把谭文的份额拿出来由继承人继承,而继承人包括妻子、女儿、谭文父母,还有谭晶儿。
法官认为,谭晶儿幼年丧父,值得同情,他的财产继承权应受法律保护。赵冰冰虽然是受害者,也值得同情,但孩子是无辜的,孩子依法应得的财产份额不容剥夺。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