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该咋个样
律师应该与别的职业有所区别,我们得带着当事人的信任与希望,为自己的上帝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我们得告诉法官或者检察官曾经发生了什么,而这些所谓发生过的事都已经过去了,我们必须让事情完整到让法官或者检察官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能懂我们的意思,这需要逻辑,需要推理,需要证据,需要陈述,需要排除其他而留下唯一,这不仅仅是一门专业所能解决的,而是各种时间的空间的穿梭与融合。
我们需要根据事实去联系法律的规定,我们还需要了解各种司法解释、相关的两高案例、相关的答复等等,这是法律这条准绳上面的绳,如果没有看到,那就可能打成一个结而让自己被动。
律师应该有点不一样的理想。法律是人类社会这条河流的堤岸,律师是什么呢?不是堤岸的建造者却应该是堤岸的看护者,虽然是民间的,但当确实看到漏洞时应该准确响亮地告诉官方的看护者。
作为一个有机会在法庭上有座位的人,律师应该学会查漏而后让人补缺。律师应该有更高基础的正义感,很多律师去公益了、援助了,他们收获了尊重或者完成了任务,这是律师做得最多的一种好事吧。
也许有些律师还保留着原始的正义感,他们对社会的不公义愤填膺,我理解,因为他们还那么年轻与单纯。这份原始甚至有点绿色的自然状态是每个律师都要有的,那也是律师的一项职责,那就是摒除了金钱与困难的因素,去单纯地考虑一件事情的是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