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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警力绩效考评要实行“群众控股”



  本报讯6月23、24日,全省各市公安局长会议在嘉兴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经验,分析了治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探索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并重点对深化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源头上、机制上落实各项措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仍是今年我省公安机关工作重点。为此,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深入研究和积极破解管理难题,以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和制度化的手段改进社会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和“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双赢。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创新防范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在绩效考评方面,变“自我评绩”为“民意评绩”,提高民意调查结果的权重,逐步实现“群众控股”。 

  同时,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在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更能彰显公平正义。通过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执法”,努力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依托信息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全力推进警务工作平台建设,完善大情报体系,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步伐,使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最大限度地反哺社会、惠及百姓。


浙江法制报新闻02警力绩效考评要实行“群众控股” 2011-06-27 2 2011年06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