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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申遗成功是荣誉更是责任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在中国伟大诗人苏轼笔下被赋予了无限东方美的中国杭州西湖文化景观,24日在巴黎举行的第35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正式通过审批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41处世界遗产。 

  世界遗产是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类共同财富。所谓突出普遍价值,意思是存在的罕见文化和自然价值超越了国界,对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申遗成功表现了国际社会对西湖这一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的审美实体及其保护管理的认同与肯定,被视为对人类文明作出重要贡献,无疑这是巨大的荣誉。 

  然而在取得荣誉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世界遗产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一旦遭到破坏,其损失将无法挽回。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世界遗产正面临被过度开发的危险。在本次大会上,洪都拉斯的雷奥普拉塔诺生物圈保留地和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热带雨林,就因为非法采伐和偷猎等原因被列入《世界濒危遗产名录》。 

  由此可见,被列为世界遗产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如《世界遗产公约》所说,保护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每一个缔约国应尽的责任。世界遗产所在国必须尽到“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的责任。申报和保护管理世界文化遗产,就是发掘、解说、保护、监测、管理这些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过程。 

  申遗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申遗成功只是保护的开始。入选世界遗产后,入选国应按照世界遗产保护的国际规则,不断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做到开发与保护相得益彰,在文明共享与资源保护间找到平衡,切实履行保护全人类共同遗产的庄严承诺和历史责任。 

  世界文化遗产不仅属于入选的某个国家,更属于全人类。能否拥有和保护好世界遗产,也是国家综合国力的一种体现。本着对民族负责、对祖先后代负责的精神,不仅是拥有世界遗产的国家,而且世界各国都应高度关注和保护这些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做好历史遗产的“保管人”和“保护者”,让这些遗产所蕴含的深厚文化内涵更好地为世界所知,造福子孙后代。


浙江法制报新闻02申遗成功是荣誉更是责任 2011-06-27 2 2011年06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