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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版:新闻

“攻心计”平定“马拉松官司”



  本报讯81岁的王某和73岁的张某以前是朋友,但因为一起借贷纠纷,两人打了近11年的官司。近日,这段恩怨终于了结了,妙手解开这个“结”的,是全国优秀法官、温州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郑国栋。 

  张某和儿子组织其他股东一起开了一家汽配厂,工厂的性质为股份合作制。1996年至1998年间,王某借给汽配厂8万元钱。不料,汽配厂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了执照。王某多次找张某等人讨要借款,但遭到拒绝。 

  王某感到气愤不已,于2000年一纸诉状将张某等汽配厂的股东告上了温州鹿城区法院。由于张某的儿子也是汽配厂的股东,但他身在国外,因此该案成了一件涉外民间借贷纠纷,无形中增加了案件审理时间。2006年,鹿城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等汽配厂股东偿还王某8万元及利息。 

  张某等人不服,提起了上诉。2009年,温州市中院将该案发回重审。鹿城法院重新审理后,追加汽配厂为共同被告,并判决汽配厂偿还8万元及利息。 

  汽配厂不服,于今年5月18日向温州市中院提起上诉。温州中院民三庭副庭长郑国栋接手此案后,认为此案最有效的解决办法还是调解。 

  于是,郑国栋放弃午休时间,分别登门拜访两位老人,通过“拉家常”深入了解双方诉求,了解到双方均已身心疲惫。王某说“:我就是为了一口气在打官司。” 

  在交谈中,郑国栋得知王某有一个儿子在温州,于是联系上了他,向他解释:案件很可能会涉及到汽配厂的清算,而这又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再说,真正借款人是汽配厂,而非张某。 

  王某的儿子听了郑国栋的话后,觉得81岁高龄的父亲实在没必要再为此事怄气,遂主动做起了父亲的思想工作,并发动正好回国探亲的两个妹妹一起劝说父亲。 

  同时,郑国栋又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逐步平衡双方的诉讼心理预期,终于使双方达成了协议:张某支付王某4万元。一场“马拉松官司”至此结束。


浙江法制报新闻02“攻心计”平定“马拉松官司” 2011-06-28 2 2011年06月28日 星期二